MITI是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工業部,主要負責國際貿易和國內工業管理。所有馬來西亞的貨物進出口的管制要求,都由MITI提出并制定。MITI還負責馬來西亞進出口貨物貿易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該工作在馬來西亞被稱為Approved Permit,人民習慣稱之為AP準證。
今日馬來西亞MITI發布最新要求,要求所有的車用電池,在進口時,必須提供SIRIM證書,才能清關。廢舊機動車電池不得進口到馬來西亞。
根據MITI的要求,如下的機動車電池在進來馬來西亞時,必須取得申請進口準證AP,并且取得SIRIM認證,才能進口和清關。具體如下:
車輛類型 | 車輛海關編碼前四位 | 電池類型 |
農用拖拉機、手扶拖拉機、道路牽引拖拉機、鋪軌牽引拖拉機等 | 8701 | 鉛酸電池(蓄電池) |
客車、中巴車、校車等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 | 8702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乘用車(9座及9座以下)、房車、賽車、救護車、高爾夫車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 | 8703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貨車 | 8704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各種專用車輛 | 8705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場內車輛、機場用車、碼頭用車 | 8709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 8711 | 鉛酸電池(蓄電池)、動力電池 |
因此,準備銷往馬來西亞的機動車,取了申請AP進口準證以外,還需要給所配備的車用電池申請SIRIM證書。如果是單獨進口的動力電池,也需要取得SIRIM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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