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6,馬來西亞交通部發布了一個關于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聲明。由于近日發生的Mat Lajak案件,該聲明認為禁止使用某些微型交通工具可以有效地降低這一類交通工具使用者的安全。
根據2021年12月17日生效的馬來西亞道路交通法,例如電動滑板車這一類的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馬來西亞交通部長拿督魏家祥的說法,輕便摩托車、助動車、和個人交通工具(電動滑板車、汽油動力滑板車和人力滑板車)禁止上路。自行車騎手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案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但是,滿足馬來西亞MS 2514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可以上路。交通部指出,地方主管部門應該設立微型交通工具專用道路(比方自行車道),保障騎行者的安全。
根據相關法規,要出口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時速不超過25Km/h,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和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超過25Km/h,電機功率不超過250W)到馬來西亞,必須取得SIRIM認證,相關的認證標準為:
1. 電動摩托車:MS 2513
2. 電動輕便摩托車 MS 2688:2018
3. 電動自行車 MS 2514
延伸閱讀
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口馬來西亞需要取得哪些準證?
如果一個馬來西亞的公司,需要盡快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到馬來西亞,進口商必須取得馬來西亞工業部MITI的進口許可證,既MITI AP。
同時,產品需要滿足馬來西亞的技術標準,既通過SIRIM認證。
在車輛使用的過程中,用戶還必須向馬來西亞交通部下屬的道路運輸安全司(JPJ)申請注冊。